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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立法 │ 《怀化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若干规定(草案)》进入一审
2025-03-04 08:43:34 字号: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日前,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怀化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进入一审。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明确指出,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制定革命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定》是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调研论证项目,于2024年7月29日正式启动起草工作。2024年11月8日,市文旅广体局完成初稿起草,修改形成《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在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2025年1月26日,市人民政府根据收到意见完成修改和说明,形成《规定(草案)》送审稿。

《规定》(草案)共15条,充分结合怀化市革命文物资源特点,规范并提升我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水平。《规定》(草案)指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特色革命文物资源,深挖文化内涵,讲好革命故事,培育红色旅游品牌。明确每年12月12日为怀化市革命文物宣传日,以纪念1934年12月12日红军长征伟大转折开端的“通道转兵”,彰显作为中国革命福地的怀化形象。同时,还规定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的职责,建立革命文物安全风险档案。

(全媒体记者 李江 通讯员 张雯舰)

来源:怀化新闻网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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