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林城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损害赔偿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某某是会同县粮食种子大户,名下注册有企业,今年将粮食种子收割完后,在会同玉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洒水车停车场外晒谷种,不想玉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洒水车内存水漏水,打湿了朱某某的谷种480多斤,损失约6000元,由此产生了损害赔偿纠纷。朱某某多次与玉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协商赔偿未果,遂向林城司法所申请调解。
林城司法所受理朱某某的申请后,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面对面调解,了解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归纳争议焦点。在与双方沟通并初步理清矛盾症结所在后,调解人员从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助企护航出发,积极与双方沟通促成调解。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玉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自愿一次性赔偿朱某某谷种湿水损失2600元,当场兑现。此后,如果朱某某晒谷种产生谷种湿水损失 ,除非故意,否则与玉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无关。至此,该纠纷在林城司法所调解人员的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蒋金光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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