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规范行车秩序,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连日来,会同县公安局交管中心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2月14日,会同县公安局交管中心交管股民辅警在会同县林城镇茶溪村路段查获一起酒驾。当天晚上20时许,驾驶人李某某驾驶着一辆车牌号为湘AL6***的小型轿车由县城朝林城镇东岳村方向行驶,途径林城镇茶溪村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李某某当晚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行,结果途径茶溪村路段时被交警查个正着。
经进一步调查,李某某竟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对驾驶人李某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行为予以口头警告。
会同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出行时莫饮酒,饮酒莫驾车!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做到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文明驾驶、平安回家。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会同县公安局交管中心供稿
编辑:甄叙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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