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压紧压实易燃易爆重点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燃气行业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筑牢辖区易燃易爆场所安全防护屏障,9月23日,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中民燃气经营站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常态化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全力保障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此次检查聚焦燃气储存、经营、运输环节消防安全核心要点,重点围绕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控、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与维护、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存放规范等关键内容开展全面细致排查。检查过程中,消防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对照消防安全标准开展逐项核查,发现该场所储罐区存在一具推车式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安全问题。该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未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按照标准定期检验、维护消防设施器材,无法保障消防设施时刻处于完好有效的备战状态,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消防行政执法人员现场依规督促该燃气站点落实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要求单位深刻认清易燃易爆场所的高风险性和特殊性,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同时督促其建立常态化消防设施自查维保机制,定期对各类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与更换,及时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吴蕙伶
编辑:付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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