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驾驶员存在认知误区,误以为交警主要在夜间查处酒驾,上午是查车的“空窗期”,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殊不知,酒驾整治全天候开展,查处不分时段,任何侥幸心理都难逃法网。

6月11日11时44分许,会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堡子交管中队在马鞍镇相见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某身上带有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发现张某某无法出示有效驾驶证,存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经询问,张某某坦言,自己早餐时饮用了米酒,自认为上午交警不会查车,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赶集,没想到刚上路就被当场查获,对此他懊悔不已。
最终,民警对张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对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
交警温馨提醒:酒醉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广大驾驶人需时刻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交通铁律,自觉规范驾驶行为。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 梁竞月
编辑: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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