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森林高火险期封山禁山令
近期,我县天气持续干旱少雨,森林火灾风险形势异常严峻。为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森林草地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森防指决定发布森林高火险期封山禁山令。
一、封山禁山时间
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封山禁山范围
会同县行政区划内的所有森林(含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林地、荒山、草地及距离林边10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
三、封山禁山规定
1.封山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停止一切易发生森林火灾的作业行为(含切割电焊、开山爆破等涉火涉电作业等),除封山禁山区域原居民和相关工作人员、车辆正常生活及工作外,其余人员不得进入封山禁山区域。
2.经批准进入封山禁山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主动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和易燃易爆物品等一切火源;严禁出现烧荒、烧秸杆、烧垃圾、烧纸钱、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等用火行为;无条件服从管理,并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3.各乡镇人民政府、渠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鹰嘴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安排专门人员和护林员在林区要道、林场林区、保护地、景区等出入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强化宣传教育和巡查巡护,切实加强火源管控和人员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出。对封山禁山期间违规野外用火从严追责、快办快结。凡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的,一律处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的罚款。
4.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应急队伍保持临战状态。
5.森林高火险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妨)碍森林防火检查。对拒不听从劝阻、违反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一律先曝光、通报所在单位,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6.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凡发现违反本封山禁山令的,应当立即拨打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电话8828118)、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830119)电话报告。
会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10月25日
来源:会同新闻网
作者:会同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编辑:融媒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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